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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宜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政务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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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国办发〔2013〕100号)要求,结合实际工作,制定本制度。

二、本机关以市政府或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重要政策及文件,以及本机关出台的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等,均要通过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新闻媒体等载体进行科学解读。

三、坚持“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由起草科室负责解读。

四、政策解读可通过各科室负责同志撰稿解读、政策问答、在线访谈、媒体专访、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等形式进行。鼓励结合实际,创新、拓展社会公众喜闻乐见的解读形式。

五、各科室在做好自行解读工作的基础上,积极组建政策解读的专家队伍,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人民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六、本机关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领导组办公室负责牵头政策解读工作,协调、督促及时报送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各科室是政策解读的主体,要根据要求,精心编制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拓展解读内涵,提升解读效率,回应社会关切。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网是政策解读的第一平台,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策解读专栏,迅速跟进、主动对接,及时更新解读内容。

七、将政策解读制度纳入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内容。同时,将政策解读工作情况纳入各科室和个人年度考核,严格进行考核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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