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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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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和《江西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文件做好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赣府公开办字函〔20218号)要求,由宜春市人防办结合有关统计数据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在宜春市人防办信息公开平台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宜春市人防办综合科联系。(地址:宜春市明月北路与环城北路交汇处;邮编:336000;联系电话:0795-3268020)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人防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5条,受理“12345”政府热线工单54件,办结率、回复率、满意率100%,全年召开新闻发布会1次。

(一)主动公开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由办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并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对接,加强对政务工作的组织领导。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细化任务分工,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落实保密审查机制,严格实行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把好保密审查关,今年以来,未发生失泄密事件和因信息公开而引起的负面舆情。

(二)依申请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受理和办理流程,畅通线上线下依申请公开渠道,完善依申请公开指南制度,及时回复依申请公开事项。2021年,我办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按要求及时进行回复。无因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问题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按照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围绕市人防办年度工作要点及依法行政等工作实际,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发布机制,制定市人防办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逐条逐项明确各科室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各科室相互配合,按照责任分工,做好政务公开的资料交流、信息更新、咨询回复等工作,定期对信息公开内容更新情况进行检测,及时掌握栏目更新进度,确保信息公开及时高效。

(四)平台建设。根据政府网站建设相关要求,专人负责日常管理维护,对平台栏目进行梳理,修改调整主动公开目录,及时补充完善相关内容加强网站信息平台建设,做到网站建设标准化,信息发布规范化发挥政务微信的优势,做好工作动态信息发布工作,发布各类工作信息131条。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机制,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依申请公开会商机制和平台安全风险防范机制,组织全办人员认真学习政务公开各类制度要求,全面落实监督保障责任。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统计工作按季度总结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在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政务工作平台建设主动公开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高下一步,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人防工作实际,抓问题整改、抓规范管理、抓常态运行,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实,为社会民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一)严格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层层落实责任,不断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式,做到应公开尽公开,高质量公开,确保政务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推动我办政务公开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方面取得新突破。

(二)丰富公开渠道。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在上级部门指导下,进一步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让群众更好地获取信息。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公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应该公开的及时公开,提高公开针对性、实效性。

(三)加强宣传宣教。积极推进人防宣传教育“互联网+人防”,构建立体多元的宣传格局。加强人防防护技能培训教育,结合重大节日、重大活动组织开展群众性疏散演练、应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训练活动,提高全民人防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推动人防宣传教育全面展开、家喻户晓。

(四)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人防事业发展环境。加强专业培训和业务指导,提高政务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能力素质,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发展提高工作透明度、办事效率、管理和服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宜春市人防办未收取信息处理费用,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宜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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