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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人防专项规划编制导则(试行)》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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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江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人防专项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赣人防办〔2021〕11号)作如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自2019年以来,我省先后组织开展了“人防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和“人防专项审计”活动,着力排查人防规划建设、审批收费、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过排查发现,全省各地在人防建设规划编制和管理过程中存在编制不规范、配建标准不合理、审批实施不到位、监督落实不严等问题。针对以上问题,省人防办积极部署,学习借鉴兄弟单位相关工作经验,完善我省人防规划管理机制,编拟出台人防专项规划管理规范性文件。

二、制定依据

本导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江西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人民防空工程规划编制办法》等国家、江西省有关法律、法规和《城市居住区人民防空工程规范》《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等规范及相关战术技术要求为基础依据,参照国内其他城市的同类技术文件,结合江西省实际情况制定。

为规范江西省的人民防空专项规划编制工作,促进人民防空专项规划科学编制,提升城市综合防护能力,江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委托江西省人防工程设计科研院编制《江西省人民防空专项规划编制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用以指导全省人民防空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

三、主要内容

《导则》共分为六章,主要内容有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规划内容要求、规划成果要求、规划协调与衔接、附录及条文说明等。

(一)人民防空专项规划编制应坚持以下原则:精准防护,突出重点;体系防护,完善功能;分区控制,分类引导;平战结合,融合发展。

(二)人民防空专项规划编制的主要任务为现状调研、规划编制两部分。

(三)人民防空专项规划内容一般包括城市空间总体防护、重要经济目标及重要经济区位防护、人口疏散、人民防空工程、人防警报设施、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兼顾人防要求以及近期建设等规划主要内容。

(四)人民防空专项规划成果应包括规划文本、图集和说明书三部分,其中规划文本、图集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力。

(五)人民防空专项规划应依据城市国土空间规划确定规划范围、期限、人口、城市性质、功能定位、空间布局以及综合防灾、重大建设项目等。

相关链接:江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人防专项规划编制导则(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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