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教育体育局、国防动员办公室,“三区”有关部门,市直学校: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强军思想,大力开展国防动员教育,提高广大青少年的国防动员意识,营造关心国防、支持国防、建设国防的良好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市委宣传部、市教育体育局、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决定开展“心系国动 强国有我”国防动员主题书画作品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心系国动 强国有我
二、活动时间
10月7日至11月7日
三、活动对象
全市中小学(含中职)在籍在校学生
四、作品要求
书画征集作品要紧扣“心系国动 强国有我”活动主题,围绕“国防精神”“国防故事”“国防动员”“人防知识”等进行作品创作。
书法(软笔):书体不限。作品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x138cm)。
绘画:国画、水彩/水粉画(丙烯画)、版画、油画或其他画种。尺寸:国画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x138cm)对开,其他画种尺寸不超过四开(40cmx60cm)。
五、比赛规则和推荐名额
书法、绘画征集作品分设小学、初中、高中三个组别。
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书画作品推荐名额见附表1。
六、评审方式
邀请专家评委组成评审组,对县市区(市直学校)推荐上报的书法、绘画作品分学段进行评分(书法作品不论书体进行统一评分),以作品得分高低进行排名。
七、奖励办法
书法和绘画类小学、初中、高中学段各设奖50个,按2:3:5:15比例设置一、二、三、优秀等奖,分别奖励300元、200元、100元、50元奖品并颁发荣誉证书。
八、其他事项
1.各县市区(市直学校)要广泛开展作品征集,并由各县市区国动办会商宣传、教体部门对征集的作品组织进行评比,按照推荐名额择优报市,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做到公平、公正。要严格把关,避免产生著作权纠纷,如发生著作权问题,取消获奖资格,由作者承担相关责任。
2.请各县市区在2023年11月7日前,将书法、绘画作品(须用铅笔在作品背面右下角署上作者相关信息,含县市区、学校、学段、姓名、作品名称、联系方式,请勿装裱)、书画作品征集活动作品登记表(邮箱发一份电子版、邮寄一份纸质盖章版,见附件2)邮寄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3.上交作品须按类别组别归纳整理,未按要求分门别类归纳整理上交视同无效报送,所交作品不予评奖;上交作品一概不退还。
4.主办单位有权将获奖作品用于制作推广、展览展示、出版宣传等公益活动,不支付作者稿酬。
5.联系人:宜春市国防动员办公室秘书科龙睿,电话:3268020,电子邮箱:ycsrfb@yichun.gov.cn。作品报送地址:宜春市人防路6号宜春市国防动员办公室,邮编:336000。
附件:1.书面作品征集活动推荐名额分配表
2.书画作品征集活动作品登记表
宜春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