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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力清单|市人防办单位行政权力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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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主项编码

主项名称

子项名称

及编码

权力类型

行使层级

备注

1

360480001000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征收


行政征收

市、县

1.设区市主城区由市本级实施。
2.设区市主城区外的县(市、区)由县级实施。

2

360680001000

对落实人防工程管理有关规定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省、市、县


3

360680002000

对城市和重要经济目标的人民防空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省、市、县


4

361080001000

人民防空工程平时开发利用登记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市、县


1.设区市主城区由市本级实施。
2.其他设区市主城区由市本级实施,主城区外的县(市、区)由县级实施。

5

361080002000

人民防空工程、兼顾人民防空需要的地下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联合验收、统一备案)


其他行政权力-备案

市、县


1.设区市主城区由市本级实施。
2.设区市主城区外的县(市、区)由县级实施。
3.由人防、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共同实施。

6

361080003000

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可以与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


其他行政权力-其他

省、市、县

1.设区市主城区由市本级实施。
2.设区市主城区外的县(市、区)由县级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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