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国动办综〔2024〕5号
各设区市国动办,赣江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余市“1·24”火灾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紧急会议部署,根据《江西省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汲取河南南阳“1.19”重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消防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赣消委办〔2024〕3号)、省消防救援总队等十部门印发《全省“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行动方案》(赣消〔2023〕123号)等文件要求,切实做好全省人防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决定在全省开展人防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各单位要迅速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江西新余“1.24”火灾事故的重要指示、李强总理批示要求,深刻汲取火灾事故教训,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提高政治敏感性,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复杂性,进一步强化“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理念,克服麻痹侥幸心理,强化源头治理,补齐工作短板,将抓好人防工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作为当前最重要的一项工作,深入排查风险隐患,压实安全生产工作各方责任,完善整改和防范措施,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防工程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隐患排查彻底,问题整改到位。
二、严密组织隐患排查
(一)检查安排
一要深入一线。各单位根据本地区各类人防工程实际,组成由单位负责同志和相关业务人员参加的检查组,深入开展人防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对辖区内所有在建人防工程(含人防自建工程)、已建成的人防工程、早期人防工程及其口部房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大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二要建账销号。对大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建立台账,逐条制定整改措施。要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立行立改,逐条抓好整改销账。三要加强汇报联动。对安全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而管理单位“不配合”“不认账”“不整改”的要加强与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城市综合执法等部门的联动,并向当地政府汇报。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人防工程,要及时通知使用单位停止使用。
(二)检查重点
1.在建人防工程,包含结建、自建、单建工程。重点检查人防自建工程和单建式人防工程的施工安全情况。一是检查项目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防护设备厂家对应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二是检查人防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机制建立和人员履职情况,检查安全管理责任部门和特种从业人员落实安全责任、岗位职责等情况。三是检查人防工程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安全预案制订和落实情况,迅速开展人防结构、消防设施、维护结构等实地安全排查,发现隐患立即整改到位。同时,加强服务,推进已审批开工的依规依序完成主体验收和竣工验收。严查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的建设项目,一经发现,立即联合住建、消防等相关部门处理。
2.已建成的人防工程。一是要明确在用人防工程的安全生产(消防安全)责任。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检查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责任制建立、日常履行安全生产维护职责、消防设施使用及隐患排查处置等相关情况。二是要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教育及安全技能培训,通过发放“人防工程安全生产告知书”、张贴安全常识等形式,广泛普及在人防工程内部用电、防火、防汛、防疫和治安等安全知识,切实提高人防工程的使用人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按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三是要加强“九小”场所及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有针对性地对利用人防工程开展餐饮、娱乐、商场、洗车等活动的安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督促维护管理责任主体做好消防、防汛防涝、风水电设施的检修,使之保持良好状态。四是要排查重点,对公共人防工程突出排查有无存储和生产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性、放射性等危险性物品,排查内部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配齐、正常运行,排查安全出口是否封堵、堆砌杂物,排查人防工程内是否有违规动火、危险作业等行为,一经发现立即清除,切实消除不安全因素。
3.早期人防工程。按照《江西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扎实推进早期人防工程治理的通知》(赣人防综〔2023〕14号)统一部署,严密组织,科学实施,特别是地面为城市道路、楼房、人员密集场所的早期人防工程要重点抓好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完善应急预案和监控巡查。一是确保施工质量安全。要严格落实工程治理程序,完善施工组织及安全生产预案,严格按图施工,严谨监理监控,落实参建各责任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制,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二是完善应急措施。对存在安全隐患还未治理到位的早期人防工程要制定科学可行的应急预案、定期巡查和值班检测等措施,落实应急抢险人员和物资储备,确保紧急状态下反应及时、处置有力。三是强化日常管理。对长期闲置的早期人防工程要加强管控,定期巡查,防止无关人员误入工程。
三、层层压实安全责任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检查摆上重要日程,主要领导干部总负责,其他领导干部分工负责,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机制。
(二)要压实消防管理责任。要按照地面地下一体的原则,压实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参建企业及使用维护部门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对违反人防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及破坏人防工程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相关检查信息要及时通报,并向省办及相关部门报告。
(三)要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地方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协同合作的联合执法机制,加强与消防、城管、公安、街办社区的联系协调,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一线值班力量,落实落细各项应急准备措施,确保第一时间响应、快速高效处置。省国防动员办值班电话:0791-88908000。
四、切实抓好整改落实
各地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和违法行为,建立台账,依法依规治理,实现闭环管理,相关情况总结报省办备案。对暂时难以整改、需多部门联合处置的,报当地政府和消防安全委员会提级联动,协调整改。各单位要将贯彻落实情况于2024年3月底前报送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江西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4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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